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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服務規則 第60條

實施通用乙級船員制度之船舶,其通用乙級船員指下列各級海員: 一、通用長。 二、副通用長。 三、通用員。 四、副通用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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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