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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26條

裝載危險品之容器,在裝填時應留有足夠之空間,俾內裝危險品在運送途中因溫度升高而膨脹後,不致使容器裂漏或變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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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