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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8條

危險品須經其他船舶轉運時,前條託運書應交付接運之船舶所有人、運送人或船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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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