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 第51條

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1條

航行期間,應採取措施防止液體進入載有固體散裝貨物之處所,且不得用水冷卻貨物。
AI 白話解釋
← 第50條看 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全文第5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