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 第3條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船舶由二人以上合夥經營者,其辦理登記時,得比照船舶共有人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