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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記法 第62條

申請給與登記簿影本或節本者,應繳納抄錄費;其申請郵寄者,並應繳納郵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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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