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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5條

除航行於內水航線之客船外,凹下部分甲板應在滿載載重線二百五十四毫米以上位置。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得酌予寬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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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