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設備規則 › 第108條

船舶設備規則 第108條

開放氣體進入任何工作艙間時,應有音響警報裝置。第一級船至第三級船所裝置者,並應能於氣體開放前之適當時期內自動作用。
AI 白話解釋
← 第107條看 船舶設備規則 全文第10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