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設備規則 › 第123條

船舶設備規則 第123條

自動火警警報與偵測系統偵測器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能適用於海洋性氣候。 二、由開閉接觸點操作者,應為密閉接點式,其線路應能連續傳示損壞之發生。
AI 白話解釋
← 第122條看 船舶設備規則 全文第1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