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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設備規則 第48條

硬式救生筏之構造,除第四十六條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 一、浮力以固有浮材為之,浮材採耐火材料或以耐火之覆蓋物保護之。 二、筏底能防止水之入侵,且具使搭乘者離開水面並予絕緣禦寒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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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