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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7條

本規則規定載重線之勘劃,未能適用於特種船舶時,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依其結構特性而認可其載重線位置。 前項驗船機構所作成之認可,應將理由連同該船圖說及乾舷計算書等,送航政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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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