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其他
› 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
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
一句話看懂
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這部法規,規範了苗栗縣通霄溪流域內水體的分類分級和認定標準,目的是為了保護水資源和維護水環境品質。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6-12-29・共 5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條
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為確保通霄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劃定通霄溪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通霄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七十九點八八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苗栗縣通霄鎮之部分村里,各里名稱詳如附表一)。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依據通霄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及水質現況等水體特性,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其他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