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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及就醫協助辦法 第7條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 IC 卡)因受災而遺失或毀損者,其 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保險人申請補發或換發,並於 健保 IC 卡申請表上加註「莫拉克受災戶」,免收工本費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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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