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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3條

參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法制作業事項。 二、關於蒙藏現況研究事項。 三、關於研究發展、管制考核事項。 四、本會施政方針、施政計畫、施政報告之彙辦事項。 五、蒙藏專題研究事項。 六、委員長交辦事項。 為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分別配置適當人員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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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