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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27條

本會為推展業務,定期舉行業務會報,由委員長、各處室主管、參事及簡 任秘書出席,科長列席,必要時得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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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