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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3條

大學受託辦理蒙藏語甄試,應組成蒙藏語甄試委員會。 蒙藏語甄試及格基準、甄試範圍、參加甄試資格等規定,經蒙藏語甄試委員會擬訂後由大學定之,並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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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