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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 第61條
第 六 章 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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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管理」的其他條文
第59條
西藥販賣業者及西藥製造業者,購存或售賣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應將藥品名稱、數量,詳列簿冊,以備…
第60條
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須有醫師之處方,始得調劑、供應。前項管制藥品應憑領受人之身分證明並將其姓…
第62條
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所規定之處方箋、簿冊,均應保存五年。
第63條
(刪除)
第64條
中藥販賣業者及中藥製造業者,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售賣或使用管制藥品。中藥販賣業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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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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