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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容器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藥品容器,係指用於貯存藥品而與藥品直接接觸之盛器,並包 括其蓋、栓、塞或其他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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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