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藥害救濟法 › 第23條

藥害救濟法 第23條

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關機關(構)或團體違反第十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藥害救濟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