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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14條

貼劑藥品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加熱設備。 二、攪拌、捏合設備。 三、塗布設備。 四、裁切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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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