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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於辦公時間外提供下列服務者,每件加收服務費新臺幣四百元: 一、鑽石原石輸出入簽證。 二、輸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國際進口證明書、抵達證明書或保證文件之 核發。 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之核發。 四、原產地證明書(C/O)及再出口證明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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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