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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種冷藏取締辦法 第3條

供給儲藏蠶種之冷庫或冰庫,應報經所在地商品檢驗局,轉請經濟部核發 蠶種冷藏許可證,其未設商品檢驗局地方,應報經所在地省市主管官署轉 請經濟部核發。 前項許可證之發給,以中華民國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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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