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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58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一條之一,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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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