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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4條

得標者或經營者使用電信號碼應依本法第二十條之一及電信號碼管理辦法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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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