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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電信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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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3條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行動通信:指利用無線電終端設備經由行動通信網路進行無線電通信。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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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