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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準則 第11條

行政法人會計事務之處理,應設專人辦理,並於會計制度中明定離職或變更職務時應辦理之交代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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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