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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辦法 第12條

院屬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得視需要訂定辦法,舉行人事會報,必要時本局 得派員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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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