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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辦法 第6條

本會報事項如左: 一、中心議題及一般提案之討論。 二、本局對當前人事政策及年度施政計畫之說明。 三、本局規定事項之提示。 四、各人事機構之重要工作報告及建議。 五、人事專題之研究。 六、績優人事人員之表揚。 七、局長交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人事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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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