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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6條

統計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本會主管事務有關專案調查之規劃、設計事項。 (二) 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方案、實施計畫及經費預算之研擬事項。 (三) 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範圍、對象、調查項目及定義之研訂事項。 (四) 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母體資料之蒐集及調查名冊之編製事項。 (五) 關於調查資料之整理、分析及報告編印事項。 (六) 交辦及其他有關本科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本會辦理各項調查結果之綜合分析及運用事項。 (二) 關於本會公務統計方案之研訂、分析及管理。 (三) 關於國內外公平交易統計資料之蒐集、交換、管理、研究分析、比 較事項。 (四) 關於各項執行公平交易業務需用次級資料之整理、分析事項。 (五) 關於本室主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之擬辦事項。 (六) 其他有關公平交易統計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應用作業系統及辦公室自動化作業系統之規劃 、研究、分析、設計、撰寫、測試及維護事項。 (二) 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作業技術規劃之編訂、推行及考核事項。 (三) 關於本會運用個人電腦及網路之應用諮詢及技術支援。 (四) 關於應用系統外包規劃設計之監控及管理。 (五) 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推廣、講習、訓練、進修及研發事項。 (六) 關於本會與其他單位資訊交流之規劃、辦理及考核事項。 (七) 其他有關資訊軟體作業事項。 四、第四科: (一) 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硬體系統之計畫、建立及換裝、監控維護管理 事項。 (二) 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系統之操作及安全、保密事項。 (三) 關於各項作業處理程式及資料檔之建立及管理事項。 (四) 關於系統工程、機器操作、資料管制有關文件之彙整建立事項。 (五) 關於資料登錄、電子計算機作業、媒體及消耗品之管理。 (六) 關於電腦機房之管理維護。 (七) 關於電腦操作排程之安排與作業進度之管制。 (八) 其他有關系統操作之作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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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