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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辦事細則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出納及財產管理。 二、文書及檔案管理 三、庶務及為民服務。 四、其他不屬於各課室之支援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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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