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 第5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5條

委員會議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前項所稱全體委員,包括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