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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機關聘兼委員得依規定支領車馬費,另應邀列席之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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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