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6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委員會置秘書一人,幹事一人至二人,由本會職員中指派兼任。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