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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各部會副首長會議設置辦法 第7條

本會議議程之編訂,開會時之紀錄及其他有關事項,由行政院秘書處辦理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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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