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 第24條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第24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