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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90條

監交人員於監交完畢後三日內,應將監交情形報告表 (格式如附件五十一 ) 陳由監交小組長簽報備查,事後如發現移交冊籍虛偽或不實情事,有關 監交人員應負行政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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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