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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40條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於調 (離) 職時,應將任內經管業務交代清楚,並辦理 調 (離) 職手續。凡業務交代不清者,不發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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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