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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97條

本會暨各機構公差人員,應填具出 (銷) 差報告單 (格式如附件二十) 遞 陳核准,並送人事單位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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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