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10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得在核定額度內,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或以未 分配賸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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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