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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處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 規定。訂定林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請主管檢查機構認可後,公告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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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