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規程 › 第2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規程 第2條

榮家編制,依收養榮民之容量,區分甲、乙、丙、丁四種類型,各設左列 組、室,掌理有關事項。 一、保健組:掌理榮民衛生保健暨疾病醫療事項。 二、輔導室:掌理榮民服務照顧、心理輔導、權益維護及精神生活之調適 事項。 三、秘書室:掌理印信、文書、研考、事務、出納、給養、環境與有關設 施之維護,管理及不屬其他組室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