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 第16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第16條

為獎勵員工增加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得發給員工生產獎 金,其發給辦法由海洋漁業開發處擬訂,呈報本會核准後實施。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