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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第6條

各機關選定之研究計畫項目,如涉及兩個機關以上權責,非本機關所能單 獨進行者,應會同有關機關共同研究,或報由上級機關指定機關專案研究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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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