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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第13條

資訊業務整體委外服務契約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十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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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