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 第26條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第26條

各機關辦理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遇有窒礙情形時,得提報行政院資訊發 展推動小組協助解決。
AI 白話解釋
← 第25條看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全文第2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