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 第7條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第7條

各機關採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者,應綜合考量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之資訊 需求、經濟規模、資源整合及成本效益等因素,評估其可行性及實施範圍 ,並依本辦法及相關規定,擬訂實施計畫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