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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機關研考業務聯繫辦法 第1條

行政院為加強所屬機關辦理國家發展政策之研究、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及管制考核業務(以下簡稱研考業務)聯繫,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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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