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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輔導出版事業辦法 第4條

出版事業之獎勵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狀。 二、發給獎座。 三、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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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