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 第9條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第9條

拍攝完成之微縮片應與原始文件之內容一致,次序相同。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