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9條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派員列。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